关于调整公司客户购买理财产品风险测评覆盖范围的通告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为切实履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行将对公司客户风险评估系统功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新版公司客户风险评估功能将于2021年8月5日正式上线,迭代后所有公司客户(不含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同业金融机构)在我行企业网银、企业App及营业网点认购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须具有有效的风险测评结果。新功能上线后风险测评结果过期或未做过风险测评客户须及时进行风险测评。新功能上线前已生效且未到期的风险测评结果仍然有效,不随新系统上线而失效。

      本次调整系我行对公司客户购买理财产品风险测评覆盖范围的变更,不改变客户此前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95555客户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附: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清单.pd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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