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境内外币小额存款利率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币利率管理问题的通知》(银发 [2003] 227号)规定:从2003年11月20日起,外币小额存款(300万美元以下)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为上限,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情况由中资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鉴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持续下降,招商银行决定自2009年4月1日起调整境内部分外币币种小额存款利率。具体调整内容及详情,敬请垂询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55进行咨询,或访问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进行查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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