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是指商品交易中的收款人(“卖方”)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将票据转让给银行并由商品交易中的付款人(“买方”)贴付利息的票据行为。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即现行票据贴现业务)相比,仅是贴现利息承担人不同。
(二)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是指商品交易中的收款人、即持票人(“卖方”)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将票据转让给银行,贴现利息由卖方和商品交易中的付款人、即持票人的前手(“买方”)协商支付的票据行为。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相比,仅是贴现利息承担人不同。
突出优势:这两种贴现方式贴现利息的承担人不再仅限于收款人(“卖方”)而可以是付款人(“买方”)也可以由双方协商,比传统票据贴现业务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当前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