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是指自然人(授信申请人)以其所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向我行申请循环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授信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被授信人可向我行多次申请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循环使用的业务。
业务特点:
一次授信、长期使用;循环授信、随时使用;手续简便、担保不变。
该产品与一般住房按揭产品相比较,在贷款申请条件不变和担保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获得银行循环授信额度后,借款人可利用授信额度,随借随还,解决生活急用之需,而且额度内的贷款不限于个人住房贷款,还包括汽车消费贷款,装修贷款和助学贷款及其它消费贷款。
业务模式
(一)购房授信:授信申请人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项下发放的第一笔贷款用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楼和二手楼),并将所购住房办理最高额抵押手续,抵押给我行作为授信担保。
(二)已贷款转授信:已经在我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将原住房抵押变更为最高额抵押,并将原住房贷款作为授信额度项下的第一笔贷款。
授信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确定。
用途为购买住房的贷款,房产已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自用汽车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装修自住住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其他消费类用途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