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在金融大环境趋紧的形势下,总行国际部因势利导提出了将境内融资转化为境外融资的战略思想,充分利用我行离岸部和香港分行的资金优势来拓展国际业务,并依据该思想开发出了丰富的境内外贸易融资联动产品。
宁波分行国际部及时把握住了境内外联动市场的商机,通过部门内部的深入研究,对联动产品操作流程的熟练掌握,确定了适用的对象,加强了行内客户经理富有针对性的产品培训。并时刻加强与离岸部、香港分行的探讨交流,加强对总行国际部联动产品政策制定的及时跟踪。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分行国际部的积极推动和有效指导下,中山支行成功营销宁波天盛海运有限公司,叙做了总行首笔保函境外融资USD3800万。
保函境外授信为“内保外贷”产品的延长与创新,是指境内公司凭保证金或授信额度向境内分行申请开立期限半年以下的贸易项下付款保函,受益人为境外公司,境内分行在付款保函中加立可让渡(assignment)条款并指定境外分行或离岸部为唯一受让人。境外公司将保函项下的收款权益(非索赔权)让渡给我行境外分行或离岸部后,由境外分行或离岸部为其提供开证、融资等授信业务。
通过运用该项联动产品,我行新增2.6 亿的人民币保证金存款以及47.5万美元的中间业务收入。为我行拓展联动业务和中间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了思路。
“善用产品,成功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