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中小企业“展业易”业务的条件
· 申请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 年销售收入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含5亿元)
· 企业经营项目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提供真实可信的财务资料;
· 在招行开立结算账户;
· 有到期还本付息的经济实力;
· 有合法财产抵(质)押或第三人保证;
· 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或扩大经营等投资经营资金需求;
·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 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 申请中小企业“展业易”业务需提供的资料(参照流动资金贷款要求提供的资料)
· 书面的贷款申请及董事会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如需);
·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
· 企业财务报表;
·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
· 有关担保和抵、质押物资料;
· 贷款卡;
· 招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 “展业易”特点
· 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流动资金融资难题
· 币种多样,可申请人民币和外币贷款;
· 期限灵活,有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和一至三年期的中期贷款;
· 还款方式灵活,采用整贷整还、整贷零还(含按揭方式)、循环授信等方式;
· 招行鼓励并优先办理以企业核心资产为抵(质)押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