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卡是由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和江西新洪客隆工贸发展总公司联合发行的具有个人综合理财服务功能的借记卡。凭卡可在江西新洪客隆百货购物结算,同时享有商场规定会员级或贵宾级的积分返利和其他优惠。
2、客户自愿在招商银行开立个人银行帐户,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业务规章制度。
3、开户须出示实名证件(代理开户还必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实名证件):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军人身份证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
4、“联名一卡通”凭密码支取,开户后自动享有ATM取款、商户消费等功能。并且,“联名一卡通”与凭密码支取的存折均可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查询帐务、修改密码。
5、“联名一卡通”持卡人每日在ATM机上提款的限额和次数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6、“联名一卡通”的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到期后银行代为转存,转存后的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取款手续视同逾期支取办理,即无需提供存款人身份证明。
7、“一卡通”存折、存单等遗失、被盗、或密码泄漏被改、遗忘应尽快向银行申请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