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483号理财计划

温馨提示:产品概览中展示的信息为产品说明书内相关内容,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可能就部分要素进行调整,具体请以最新产品公告为准。

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483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51483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后若持有到期或持有至招商银行确定的提前终止日的情况下,在扣除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本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80%,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

107天,实际产品理财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认购期

2017年9月13日9:00至2017年9月19日11: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17年9月19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成立日

2017年9月19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如有,下同)。

到期日

2018年1月4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发行规模

规模上限10.0亿人民币,本理财计划无规模下限,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收益计算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销售费率

0.00%/年

收益计算单位

10000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购买方式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招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认购。

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本理财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本产品管理人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计划账户中扣付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