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焦点联动系列非保本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18125)
中证500看涨鲨鱼鳍
浮动收益型
暂无
业绩比较基准
代码:
118125
产品类别:
焦点联动系列
发售起始日期:
2020-08-12 10:00
发售截止日期:
2020-08-14 11:00
产品到期日:
2020-11-19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C1030820000578
销售渠道:
网上|手机|PAD|网点
风险评级:
中低风险
币种:
人民币
适合购买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A2(谨慎型)、A3(稳健型)、A4(进取型)、A5(激进型)

名称

招商银行焦点联动系列非保本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18125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挂钩标的

中证500指数(000905.SH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份的整数倍。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本金及理财收益

招商银行不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浮动理财收益。客户理财收益为扣除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税费(如有)等费用后的理财收益,但在“理财收益率的确定”条款中展示的理财收益均未扣除衍生交易相关税费,具体请参见本金及理财收益

认购期

202081210:00 202081411:00。详情见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20814

成立日

2020814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如有,下同)

结算日

20201117

到期日/终止日

20201119

理财计划期限

97天,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本理财计划到期日(不含)。

如发生本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的情形,本理财计划期限将相应提前到期。

提前终止和提前终止日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的,则以招商银行宣布的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

具体参见“提前终止”

观察期

从成立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含该时点)起直至结算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含该时点)止的连续时期。

定盘价格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中证500指数收盘价,中证500指数的证券代码为“000905.SH”,参考网页http://www.csindex.com.cn/zh-CN/indices/index-detail/000905 

期初价格

成立日当日的定盘价格

期末价格

结算日当日的定盘价格

执行价格

期初价格的100.00% (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

障碍价格

期初价格的112.00% (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

参与率

103.00%

发行规模

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详情见理财计划认购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本理财计划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详情见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费用

1销售费: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收取销售费,销售费率0.30%/年。

2、托管费: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0.02%/年。

3、固定投资管理费: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收取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20%/年。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收益计算单位

1万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营业日准则

向后顺延惯例(理财计划观察日或自动终止清算日适用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至下一个非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规则)

工作日(营业日)

中国大陆(用于定价及交割)

工作日指在上述城市的商业银行和证券交易所进行支付结算并正常营业的日期。

购买方式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办理认购。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本理财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本产品管理人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计划账户中扣付缴纳。具体请参见“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