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计划名称 | 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增利系列之债券积极套利54号理财计划(以下简称“本理财计划”,产品代码:9965)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本金及理财 |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其理财收益随投资组合收益浮动。详细内容见以下“到期支付”。 |
理财期限 | 365天,招商银行有权延长理财期限。理财计划实际期限取决于提前终止条款和延期条款。 |
理财计划成立日 | 理财计划成立日为2017年6月28日。 |
理财计划到期日 | 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18年6月28日,逢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理财计划管理费 | 本理财计划收取固定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为0.30% |
理财计划托管费 | 本理财计划收取托管费,年费率为0.10%。 |
理财计划份额 | 理财计划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1份。 |
理财计划份面值 | 每份理财计划份额面值为1元人民币。 |
理财计划份额净值 | 招商银行负责对本理财计划项下投资组合总资产进行估值,并计算理财计划份额净值。理财计划份额净值有可能小于1元人民币。理财计划份额净值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理财存续期内,招商银行于每个估值日计算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并于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
理财计划估值日 | 理财计划估值日是指理财计划存续期内的每年9月、12月、3月、6月等各月的第5个工作日。 |
发行规模 | 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下限5000万,发行规模上限3亿元。 |
单笔认购上限 | 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1亿元和本理财计划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值。 |
认购起点 | 认购起点为20万份,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0万份的整数倍。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
申购和赎回 | 本理财计划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
认购期 | 本理财计划认购期自2017年6月22日上午10:00到2017年6月27日下午17:00。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
认购登记日 | 本理财计划的认购登记日为2017年6月28日。 |
理财收益支付 | 理财计划于理财计划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支付理财收益。 |
清算期 | 本理财计划的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理财资金在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清算期逢节假日顺延。 |
认购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中心和各营业网点办理本理财计划的认购。 |
节假日 | 指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
工作日 | 指中国法定公众节假日以外的日期。 |
提前终止 |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
对账单 |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
税收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由投资者自行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