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招银理财招睿金鼎十八月定开2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业绩比较基准形式及浮动管理费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招银理财招睿金鼎十八月定开2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07602)将于2022年4月15日(含)起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形式,并根据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相应调整浮动投资管理费相关条款。

1、原浮动管理费计算所依据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为“A%-B%”,调整后的浮动管理费计算所依据的业绩比较基准形式为“A%”。

2、调整后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条款为

“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浮动投资管理费。每个开放期每个开放日及理财计划终止日为计提评价日,浮动投资管理费于每个计提评价日一次性计提,浮动投资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本理财计划各份额的浮动投资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为:

每个计提评价日对应投资周期的名义份额净值收益率(Y)决定本计提评价日浮动管理费的适用费率,适用费率的对照表如下:

浮动管理费适用费率(M)

条件

0%

Y×365÷N<A%

Min(0.1%, Y×365÷N-A%)

A%≤Y×365÷N<A%+0.6%

Min(0.2%,0.1%+Y×365÷N-A%-0.6%)

Y×365÷N≥A%+0.6%

其中A%为本理财计划在该计提评价日对应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

名义份额净值收益率Y的公式为:Y=(该计提评价日的理财计划份额累计净值-上一计提评价日(在计算第一个计提评价日的名义份额净值收益率时应指理财计划成立日)的理财计划份额累计净值)÷上一计提评价日(在计算第一个计提评价日的名义份额净值收益率时应指理财计划成立日)的理财计划份额净值。

区间天数N是指,上一计提评价日(不含)到该计提评价日(含)(首个区间为理财计划成立日[不含]至第一个计提评价日[含])的实际天数。

每个计提评价日应计提的浮动投资管理费=上一计提评价日(在计算第一个计提评价日的名义份额净值收益率时应指理财计划成立日)的理财计划份额净值×本计提评价日的产品份额数×M÷365×N”。

 

有关修改具体详见《招银理财招睿金鼎十八月定开2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该等文件的修订将于2022年4月15日(含)生效。如您不接受上述调整或产品说明书条款修订的,您可在开放期内(【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4日】)赎回,逾期未赎回或仅部分赎回的视为同意接受前述调整且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招银理财正在热销的其他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