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国家审计署审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4月至9月,国家审计署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总行和深圳、上海、北京、西安四家分行2005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了例行审计,并延伸和追溯审计了部分事项。

    本行收到国家审计署下达的《审计报告》(审金报〔2007〕11号)。审计结果表明,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努力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以银行卡为代表的零售银行业务在我国银行业中竞争优势明显。资产规模迅速增长,资产质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收入结构明显改善;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经营较为稳健;着力金融创新,零售业务优势突出,较好地实现了质量、规模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审计同时指出,本行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分支机构未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发放贷款和个别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个别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算业务;个别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个别存款账户管理和个别机构设备采购管理需要改进。另外,个别机构人员涉嫌经济案件的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行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国家审计署的此次审计。在审计期间,边审计、边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多次专题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方面严肃查处相关问题责任人,改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改进了贷款“三查”管理,强化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查管理,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项实施举一反三的整改;另一方面自2007年3月起在全行开展了“合规守法”教育活动,进一步灌输倡导“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努力以审计问题的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全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本行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其中,涉及违规发放和被挪用的贷款,已全部收回或结清;个别违规办理结算的账户和个别管理有缺失的存款账户,全部作了销户处理;财务核算方面相关账务问题已进行了调整。本行已先后开展“防患固本”活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相关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反欺诈和案件风险防范机制。

    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影响本行整体经营业绩,对已公告的财务报表没有实质影响。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国家审计署将以《审计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本行2005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