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税工资税前扣除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06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于2007年4月9日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3号),本公司2006年计税工资税前扣除事项得到批准,为此本公司可少交所得税约9.05亿元。

    本公司2007年1月18日发布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未包含上述事项的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