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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点金池”7000号公司理财计划说明书

一、重要须知
·本理财计划说明书为《招商银行公司理财计划交易申请表》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 若阁下对本理财计划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咨询。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操作。
·本理财计划说明书由招商银行负责解释。

二、产品特点
1. 灵活买卖——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根据资金状况在封闭期结束后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随时追加或提前终止投资。
2. 实时到帐——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如部份提前终止理财计划时,本金实时到账;如全额终止理财计划时,则本金和收益全部实时到账;追加投资时,交易T+0起息。
3. 稳健理财——本理财计划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1以上短期融资券及回购,其中短期融资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投资金融工具总额的30%。
4. 稳定收益——投资者理财收益按照招商银行每日公布的投资回报率支付。

三、预期收益
·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当日(仅限工作日)招商银行公布的投资回报率;
·非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适用该日之前一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
·产品预期收益率:1.5-4%。

四、基本规定
1.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池”7000号公司理财计划
2.产品简称:点金池7000号
3.产品代码: 7000
4.理财货币:人民币
5.单位金额:1元人民币为1份
6.认购金额:认购起点份额为500万份;超出认购起点份额的认购金额应为50万份的整数倍
7.理财存续期:3个月
8.起息日:2007年9月18日
9.封闭期:2007年9月18日-25日
10.到期日:2007年12月18日。
11.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以在封闭期结束后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自愿追加或提前终止投资。
12.理财计划规模上限:30亿。
13.理财收益的计算:
(1)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投资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投资者当日追加认购本理财计划的份额-投资者当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份额;
(2)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以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余额为准;
 (3)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365;
(4)投资者总收益=自产品起息日起至提前终止日或产品到期日的前一日(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计划资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
(5)投资者每日的理财收益不计复利;
14.计息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
15.计息期:每月为一个计息期,每月付息一次(如该理财计划未被提前终止)
16. 认购登记日为2007年9月18日,认购登记日起至起息日前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起至本金与收益到账日为还本付息清算期,认购清算期以及还本付息清算期不计付利息。

五、产品认购
1.  产品认购期结束,如认购资金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则理财计划成立;否则,理财计划不成立。如理财计划不成立,认购资金于认购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人指定账户,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日之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认购结束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2. 认购期:2007年9月10日-2007年9月17日
3. 认购登记:本理财计划于2007年9月18日进行认购登记。
4. 认购手续:请在认购期内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5.  认购撤单: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

六、追加投资和提前终止
1. 受理时间: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在封闭期结束后任一工作日的受理时间内(9:30-14:30)提出追加投资或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但遇特殊情况下,招商银行有权不接受客户追加投资委托。
2. 金额要求:追加投资额以及提前终止额均需为50万份或50万份的整数倍;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追加或提前终止,如持有份额低于500万份需全部提前终止。
3.大额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内,若当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金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工作日余额30%时,即为发生大额提前终止,招商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工作日余额30%部分的提前终止申请;当日提前终止不成功后,客户可以向柜面提出预约赎回申请,系统将预约赎回申请自动延续至下一个工作日,客户可于下一工作日申请提前终止;若本理财计划当日余额持续5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时, 招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4.起息时间:追加申购的起息时间为当日。

七、本金及收益支付
1. 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支付:
产品到期,招商银行对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按“基本规定”部分规定计算到期收益,将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到期日(逢假期顺延)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2.提前终止本金及收益支付:
(1)全额 提前终止收益与本金的支付:
 投资者全额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理财资金时,招商银行实时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100%本金与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2) 部分提前终止收益与本金的支付:
 投资者部分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理财资金时,招商银行实时将投资者当日提前终止的理财计划资金对应的100%本金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当日部份提前终止的理财计划资金对应的理财收益按月划转至投资者账户。
3、收益支付:
理财计划每月付息一次,将在每个月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八、其他规定
1. 清算日:2007年12月18日。逢假期顺延。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
2. 时间规定
受理时间、信息公布的相关时间以招商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北京时间为准。3. 信息公告:
(1)招商银行一网通(www.cmbchina.com)为公布本理财计划各类信息的唯一指定网站。
(2)投资者请定期登录招商银行一网通以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是否成立、产品收益率、产品到期等相关信息。
(3)产品收益率的公布时间:招商银行每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通过“一网通”公布上一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非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按照该日前一个工作日的理财收益率计算)。

九、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本说明书明确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 市场风险:本理财计划收益与招银经风险加权的货币市场基金指数挂钩,招银经风险加权的货币市场基金指数收益率下降,理财计划的收益随之下降。
2. 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资金收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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