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代理结算

产品简介

财务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同业结算帐户(总帐户),集团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开立内部结算帐户(可不在招商银行开户),招商银行作为财务公司的清算行,接受财务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或直联的方式发送的其成员单位的付款指令,通过财务公司指定的结算账户,代理财务公司为其成员单位提供直接对外付款服务。

 

产品优势

1.          帮助财务公司实现结算模式的升级,“资金管理型”变为“结算服务型”,强化了财务公司的结算职能,提升了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银行”的整体地位。

2.          统一了集团的外部结算渠道,提高了集团结算效率,降低了集团支付风险。

3.          降低集团结算成本。财司集中对外支付,业务量大,易于申请银行结算手续费优惠。

4.          开通使用手续简便,无排他性。

 

服务流程

1.          填写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代理结算”功能申请表、签署代理结算账户服务协议、银企直联服务协议;经审核后,招商银行企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代理结算功能和银企直联功能;

2.          分行产品经理、技术人员安装网上企业银行,设置直联对接参数并调试,实现“代理结算”与企业内部系统的对接;

3.          企业登录“代理结算”的网上企业银行客户端或直联后的内部系统进行操作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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