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招财金”客户:
为完善市场功能,满足投资者需要,活跃市场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自2014年11月18日(11月17日夜市)起,对Au(T+N1)和Au(T+N2)合约交易参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u(T+N1)和Au(T+N2)合约的交易单位从1000克/手调整为100克/手,同时最大单笔报价量从1000手调整为10000手。
(二)Au(T+N1)和Au(T+N2)合约的最小价格变动从0.01元/克调整为0.05元/克。
(三)Au(T+N1)合约延期费收付日由每单数月最后交易日调整为每年6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交易日);Au(T+N2)合约延期费收付日由每双数月最后交易日调整为每年12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到上一交易日),其它交易日不支付延期费。
(四)Au(T+N1)和Au(T+N2)合约延期费收付日的延期费率从1%调整为6%。
(五)Au(T+N1)和Au(T+N2)合约的实物交割品种由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调整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
(六)11月17日收市后,交易所参照Au(T+D)合约结算价对Au(T+N1)和Au(T+N2)的结算价进行调整。
(七)为防范市场风险,在合约进入延期费收付日所在月份时,即Au(T+N1)从5月31日(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Au(T+N2)从11月30日(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提高会员的合约交易保证金至20%,到延期费收付日日终清算时恢复。
本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要求和精神,同步调整如下:
1、自2014年11月18日(11月17日夜市)起,按交易所通知对Au(T+N1)和Au(T+N2)合约交易参数进行调整。
2、在合约进入延期费收付日所在月份时,即Au(T+N1)从5月31日(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Au(T+N2)从11月30日(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提高我行的合约交易保证金至28%,到延期费收付日日终清算时恢复。
特此公告,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6日
附表:黄金t+n产品合约参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