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行决定于3月20日起,取消项目融资、特定贸易融资服务两个收费项目。具体服务收费项目如下:
项目编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适用客户 |
RZ007 |
项目融资 |
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活动 |
根据合同收取安排费、代理费、管理费、承诺费等 |
对公客户 |
GJ028 |
特定贸易融资服务费 |
为客户提供动产融资、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及贸易融资特定业务时收取 |
按协议收费 |
对公客户 |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