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章页

合同编号:GFLC5-******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使用,合同具体条款见《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为本集合计划成立且注册登记人对委托人的参与金额予以确认。本合同记载项下的权利质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为准。
《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复文件(证监机构字{2007}5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已向委托人明确说明集合计划的投资风险,并不保证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或承
担投资损失。
    委托人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委托人(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签订时间:二00  年    月    日


第一联:委托人留存联(本页随《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一并交委托人留存);
第二联:管理人留存联;            第三联:托管人留存联;            第四联:代销人留存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