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理财阳光金13M丰利1期
光大理财阳光金13M丰利1期
纯固收
4.10%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本产品拟投资资产包含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资管产品等,业绩比较基准参考发行前后的1个月的中债平均收益率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资产平均收益率,及中债综合财富指数历史数据,估计资本利得收益进行测算。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代码:
GD020207
产品类别:
阳光金丰利
发售起始日期:
2021-09-06 09:00
发售截止日期:
2021-09-13 15:00
产品到期日:
2022-10-13
产品管理方: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Z7001421000051
销售渠道:
网银专业版|网银大众版|电话人工|手机|全球连线手机|全球连线网银|全球连线电话银行
风险评级:
中低风险
币种:
人民币
适合购买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A2(谨慎型)、A3(稳健型)、A4(进取型)、A5(激进型)

产品名称

阳光金13M丰利1期

产品编号

EW0193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Z7001421000051(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招商银行销售代码

GD020207

产品管理人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二星级(本评级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运作模式

封闭式净值型产品

产品募集方式

公募

销售对象

本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中个人投资者需为经销售服务机构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募集币种

人民币

产品期限

13个月

产品续期

本理财产品在到期日前如遇部分资产无法变现,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可以自主决定安排一次或多次续期。管理人有权于每次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通过公告形式宣布产品进行续期及续期时间。在产品续期时间内不可进行申购和赎回。

业绩比较基准(年化)

4.1%

本产品拟投资资产包含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资管产品等,业绩比较基准参考发行前后的1个月的中债平均收益率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资产平均收益率,及中债综合财富指数历史数据,估计资本利得收益进行测算。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起点金额/递增金额

个人投资者:1元/1元

机构投资者:100万元/100元

产品募集期

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管理人有权根据募集情况缩短或延长产品募集期,本产品最长募集期不超过1个月。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期提前或延后产品成立日期,并将通过产品管理人官方网站或销售服务机构网上销售平台进行公布。)

产品认购确认日

2021年9月14日

产品成立日

2021年9月14日

产品最低募集规模

本产品初始募集规模拟不低于3000万元,若认购金额不足3000万元,管理人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产品募集规模上限

本产品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运作情况调整产品募集规模上限。

产品到期日

2022年10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

预计资金到账日

投资者资金预计于产品到期日后3个交易所工作日内到账,产品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认购费(年化)

0%

管理费(年化)

0.05%

销售服务费(年化)

0.20%

托管费(年化)

0.03%

超额业绩报酬

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若本产品扣除税费、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年化收益率高于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时,则管理人对于超出部分按照50%的比例收取超额业绩报酬。

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

募集期间资金及利息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被受理后,销售服务机构有权冻结认购款项。冻结期间资金由销售服务机构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募集期最后一日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划入资金募集账户,该日募集资金不计息。

提前终止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