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异地汇款
您可以向异地的银行、信用社、信用联社等金额机构(不含邮政储蓄机构)的个人帐户或企事业单位帐户汇款。汇款资金为人民币,汇款金额最低为1元。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转帐汇款”功能模块。
在下拉菜单中点击“跨行异地汇款”,系统弹出“跨行异地汇款”的功能界面。
请填写好汇款资料,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汇款资料确认对话框”。此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把汇款资料发送到银行去处理。如果系统报告“通讯故障”或者其他故障,请立即通过“交易查询”确认交易是否成功;点击“取消”按钮返回到资料输入对话框。
您办理异地汇款,银行需要收取汇款手续费, 请您点击“到帐时间及手续费标准”来查询。
异地汇款资料的填写格式如下所示:
“付款帐户”:您可以选择一张一卡通作为转出帐户。
“收款方户名”:为中英文,如果是中文,那么最多为24个汉字;如果是英文,则最长为48个字符或数字。
“收款方地址”:“省份”为汇往省份,您可以在下拉框中选择。但是,如果收款地址是直辖市/特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请不要选中,保留为空。“市/县”必须输入市/直辖市/特区/县名称,最长为8个汉字。
“收款方开户行”:为中英文,如果是中文,那么最多为24个汉字;如果是英文,则最长为48个字符或数字。
开户行是指银行、信用社、信用联社(不含邮政储蓄机构),请确定开户行名称后填写,如果收款方是招商银行客户,请使用“招行异地汇款”功能。
“汇入收款方帐号”:为收款方在开户行开设的有效帐号,是最长为30位的可打印字符或数字。
您可以点击“收款信息查询”,选择一条系统自动保存的收款帐户,也可以点击“填写收款方向导”,帮助您正确地填写收款信息。
“重复输入收款方帐号”:必须和“汇入收款方帐号”一致。
“汇款金额”:为数字,可精确到小数位2位,最低是1元,最高是您设定的限额,如果系统提示“超过转帐限额”,表明您已设定当日交易限额,请进入“功能申请”菜单中更改限额后再办理汇款。
“汇款用途”:为中英文,如果是中文,那么最多为8个汉字;如果是英文,则最长为17个字符或数字,请填写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
“自动保存收款方信息”:缺省为自动保存,如果您选中的话,系统将加密保存您输入的收款方信息,包括收款方户名、收款方帐号。
“取款密码”:为一卡通的取款密码。
请您向收款方明确收款户名、帐号及汇款用途后填写资料,以免造成收款银行退票等情况。
您可以使用“说明”中的蓝色字链接获取更详细的资料和帮助。
如果您需要异地汇款书面凭证,请携带一卡通和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户地任一招行网点打印交易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