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银理财招睿全球资产动量十四月定开4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045000
净值(2023-08-30)
+1.54%
近一年年化
基础信息
产品代码
122053B
风险等级
R2(中低风险)
客户持仓上限
50000000.00
业绩比较基准
0.30%-7.10%
管理公司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期限信息
14个月定开
剩余公开额度
-
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描述
以不低于90%本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不高于10%投资于挂钩招银理财全球资产动量指数的欧式看涨价差期权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期权模型估值,考虑产品期限、标的波动率、产品费用、税费等因素,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以不低于90%本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不高于10%投资于挂钩招银理财全球资产动量指数的欧式看涨价差期权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期权模型估值,考虑产品期限、标的波动率、产品费用、税费等因素,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交易规则
购买时间
请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购买费率
请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赎回时间
请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赎回费率
请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到账时间
请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温馨提示:产品概览中展示的信息为产品说明书内相关内容,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可能就部分要素进行调整,具体请以最新产品公告为准。

名称

招银理财招睿全球资产动量十四月定开5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22054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号

产品登记编码:Z7001621000141,投资者可以根据该登记编号在中国理财网(网址:https://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

募集方式

公募发行

运作方式

开放式

发行对象

A份额(销售代码【122054A】):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仅指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B份额(销售代码【122054B:公司客户专属

C份额(销售代码【122054C】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仅指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E份额(销售代码【122054E:零售客户专属

发行规模

A份额:发行规模上限10亿元

B份额:发行规模上限1亿元

C份额:发行规模上限9亿元

E份额:发行规模上限2亿元

产品A、BC、E份额总发行规模下限5000万元,上限合计22亿,若产品A、BC、E份额发行规模超出对应的上限,销售服务机构有权结束该份额的认购,停止接受该份额的认购申请。

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认购”

认购起点

A、BC、E份额首次投资最低金额均1000元;超出首次投资最低金额部分,须为1000元1000元的整数倍。

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认购”

单笔认购/申购上限

A、BC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申购上限50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相应A、BC份额规模上限中二者的较小值。

E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5万元和本理财计划E份额规模上限中二者的较小值。

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下同)

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特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的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而蒙受损失且不设止损点。在理财计划对外投资资产正常回收的情况下,扣除理财计划税费和理财计划费用等相关费用后,计算理财产品的可分配利益。

理财计划份额

理财计划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单位1份。

理财计划份额面值

每份理财计划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元。

认购期

20215月2510:002021年5月31日17: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服务机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全球连线、可视柜台、网上托管银行方式或者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份额。

认购登记日

2021年61

理财计划成立日

2021年61

产品期限

本理财计划无固定期限。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有权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约定事由宣布终止本理财计划。如管理人终止理财计划的,管理人将提前2个工作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理财计划终止日

指理财计划终止之日,包括理财计划预计到期日,或管理人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宣布本理财计划早于理财计划预计到期日而终止之日或宣布本理财计划延长后的终止之日。

理财计划费用及其它费用

理财计划费用:

1.固定投资管理费: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30%/年。固定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2.销售服务费:

A份额: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A份额销售服务费。

B份额: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B份额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0.50%/年。销售服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C份额: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C份额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0.50%/年。销售服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E份额: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E份额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0.50%/年。销售服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3.托管费:托管人对本理财计划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0.03%/年。托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4.浮动投资管理费: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浮动投资管理费。理财计划每日计提浮动投资管理费。对于每个投资周期,上一个开放日(第一个投资周期为理财计划成立日)至计提当日的年化名义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超过5%时,计提超出部分的20%为浮动投资管理费。浮动投资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5.因投资资产而产生的资产服务费(如有):本理财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所投资产可能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产生资产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管理人将根据费用实际发生额支付,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予以披露。

6.其他(如有):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佣金、撮合费用等)、理财计划验资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清算费、执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其他费用:

1.认购费/申购费:

A份额:投资者认购/申购本理财计划A份额需支付0.6%认购/申购费。

B份额:投资者认购/申购本理财计划B份额无需支付认购/申购费。

C份额:投资者认购/申购本理财计划C份额无需支付认购/申购费。

E份额:投资者认购/申购本理财计划E份额无需支付认购/申购费。

2.赎回费: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 本理财计划不收取赎回费。

认购/申购费不属于理财计划费用,不由理财计划承担,由投资者承担并于认购/申购时单独支付。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费用”“理财计划申购、赎回”

挂钩标的

招银理财全球资产动量指数(MMA指数),Wind代码:MMA

挂钩结构

欧式看涨价差型

在本理财产品投资周期内,产品所投资的挂钩招银理财全球资产动量指数(MMA指数)的欧式看涨价差型期权会以一定参与率获取该指数上涨收益。除挂钩标的表现外,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还受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收益、期权费用支出、期权收益结构和理财产品费用、税收等多种因素影响。

业绩比较基准

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及挂钩招银理财全球资产动量指数(MMA指数)的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部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衍生品部分买入挂钩MMA指数的欧式看涨价差期权,通过MMA指数优选全球市场表现优秀的大类资产标的,获得长期资产配置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以不低于90%本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不高于10%投资于挂钩招银理财全球资产动量指数的欧式看涨价差期权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期权模型估值,考虑产品期限、标的波动率、产品费用、税费等因素,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如下:

A份额:首个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1.50%-8.50%。

B份额:首个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1.00%-8.00%。

C份额:首个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1.00%-8.00%。

E份额:首个投资周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1.00%-8.00%。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业绩比较基准是本机构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理财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该调整将通过本《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估值日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每周五及开放日、理财计划终止日为估值日,如周五为非交易日,则估值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招银理财估值日后第2个交易日公布该估值。

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估值”

信息披露

管理人将通过《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

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

本理财计划14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可在申购、赎回期提交本理财计划的申购、赎回的申请。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仅部分赎回的,未赎回部分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特定情形下且本《产品说明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申购、赎回。管理人可以根据本产品的投资情况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宣布取消、推迟或提前本产品的开放期/申购、赎回期。

巨额赎回

投资者可于申购、赎回期内向管理人提出赎回申请,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的每个申购、赎回期,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超过上一交易日份额10%,即为发生巨额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时,投资管理人有权依照理财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申购、赎回

税款

本理财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计划在资产管理、运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缴纳增值税(含增值税附加税费,下同)及/或其他税费的,即使本产品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纳税义务人,该等增值税及/或其他税费仍属于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理财计划税费,由本产品管理人申报和缴纳,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计划中扣付缴纳。

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税费”

若税费政策调整,可能影响理财计划投资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