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8534号理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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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8534号理财计划

理财币种

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招商银行购入资产组合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在扣除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本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90%,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否则根据资产组合实际出让或处分的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下同)。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

70天 

认购起点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提前终止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认购期

2015年5月28日10:00至2015年6月2日11: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

2015年6月2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成立日

2015年6月2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如有,下同)。

到期日

2015年8月11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发行规模

规模上限20亿元人民币,本理财计划无规模下限,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收益计算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费率

0.02%/年

销售费率

0.30%/年

收益计算单位

10000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购买方式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认购。

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