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银和理财创盈之鼎鼎成金22475号理财计划
名称招商银行银和理财创盈之鼎鼎成金22475号理财计划
理财币种人民币
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招商银行购入资产组合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在扣除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本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50%,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否则根据资产组合实际出让或处分的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下同)。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理财期限1095天
认购起点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申购/赎回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认购期2016年03月29日10:00至2016年03月29日15: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登记日2016年03月29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成立日2016年03月29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如有,下同)。(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到期日2019年03月29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发行规模规模上限10.0000亿人民币,本理财计划规模下限0.0000亿人民币,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费率0.02%/年
销售费率0.01%/年
收益计算单位10000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清算期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购买方式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认购。
节假日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对账单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